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

[評論] 李丁讚 - 暴力、責任、學運

中國時報 A10/時論廣場 2008/11/10

【李丁讚】

  「圍城事件」引發警民衝突,到底誰應該為暴力負責呢?針對學生靜坐訴求,
又該如何回應?
  
  「民眾向警察丟汽油彈、排泄物」,是大家對「圍城事件」的主要印象,群眾先使用暴力也是事實。馬英九才因此譴責暴力,要民進黨負責。但蔡英文則認為,民眾之所以使用暴力,是國家逼出來的。是國家暴力在先,執政黨要負最大責任。但是,事實可能比雙方面所說的要複雜。這次警民衝突,是雙方暴力相互加乘循環的結果,雙方都有責任。

  把事件往前回溯,才能釐清暴力的責任。整個事件的最後發展,是民眾攻擊警察。這是民進黨的指揮系統出了問題,蔡英文卻把暴力推給黑道,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說法。但是,國民黨就因此沒有責任了嗎?當然不是。

  維安單位在陳雲林訪台的前三天,以超高的標準來執行維安工作,大幅度限制人民的行動空間與自由,甚至還取締國旗,勒令「上揚唱片行」歇業等,嚴重妨礙人民表達意見的自由,引發民眾激怒。這種國家暴力是晶華事件和圍城事件之所以發生的第一個原因。

  其實,在陳雲林訪台前,民進黨就提出遊行的申請,但屢遭國民黨駁回。最後蔡英文親自出面,國民黨才勉強答應,但要求民進黨保證和平理性。蔡英文也在這種情況下提出和平保證。如果根據「集會遊行法」的規定,任何遊行要在遊行七天前提出,經過主管機關「核准」後才能執行。這個法規留給執政者很多操弄的空間。這次遊行,執政黨刻意延後公布陳雲林訪台的日期,讓民進黨無法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遊行申請,國民黨因此對民進黨的申請案大加刁難。

  集會遊行的自由是憲法保障的權力,民進黨在這次遊行申請的過程中,卻屢遭駁回,最後還必須簽下和平保證才能獲准。對民進黨人而言,這是不可承受之重。經過了民主的奮鬥,大家終於有了自由,而國民黨卻公然使用國家暴力來限制人民的行動與言論自由,讓大家覺得民主在倒退中,也因此積累了更多的憤怒和恐懼,這是圍城暴力之所以發生的第二個原因,也是學生要求修訂集會遊行法的理由。學生們指出,集會遊行是憲法所賦予的自由,固然需要向警方「報備」,讓警方可以執行必要的維安工作,但警方無權「核准」。七日的期限更是荒唐違憲。

  不過,這次警方之所以製造了上述兩種國家暴力,跟之前在台南發生的張銘清事件有關。王定宇推倒張銘清,不但沒有道歉,民進黨立委還極力為王定宇辯護,說張銘清是「敵人」,不是客人。而民進黨黨部對整個事件,也只是表示「遺憾」,完全沒有譴責暴力。試想,當民進黨的人把海協會的官員當成敵人,國民黨能不提高警覺來維護這個隨時都可能遭襲的「敵人」嗎?民進黨對暴力的縱容,刺激了國民黨的「國家暴力」,也讓暴力擴散循環。張銘清和圍城暴力事件,王定宇和民進黨都應該道歉。帶頭鬧事的民進黨員和滋事份子也應受懲。

  只是,張銘清暴力事件的發生,只是民進黨的集體憤怒與焦慮的部分反映而已。國民黨在兩岸關係中,逐漸讓台灣的主權矮化才是所有暴力與憤怒情緒的源頭。吳伯雄訪問中國時,不稱「中華民國」,而稱「中華民族」,不稱馬英九「總統」,而稱「先生」,國旗等也都被刻意省略。甚至連在台灣晶華的晚宴上,吳伯雄還是稱馬總統為先生。民眾向吳伯雄吐口水、罵台奸,正是這種情緒的表達。

  主權與名稱的問題,而不是兩岸政策的內容,才是關鍵。而民進黨堅持的主權,也只是中華民國,而不是台灣。這是馬英九信誓旦旦要維護的,民進黨的堅持合情合理。

  吳伯雄也許是無心的,但國民黨一直都不理解民進黨人的深層心理結構:讓主權自我矮化,才是民眾集體憤怒的關鍵。因此,我認為,要為暴力事件真正負責的是吳伯雄,他應該道歉下台。國安局長和警政署長的維安的確過當,但民進黨也應該分攤責任,所以兩人罪不至於下台,適當處分就可以了。但劉兆玄要為侵犯人權一事道歉,也要認真回應學生關於修訂集會遊行法的訴求。馬英九輕估主權矮化的嚴重性,他應該正式道歉,並向民眾保證,以後兩岸交流一定會在對等尊嚴的前提下進行,才可望逐漸恢復民眾的信任與信心。否則藍綠關係會永無寧日。

(作者為清華大學社會研究所教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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